我想了一下,还是算了。因为在我辞职的时候,是要镇政府赔了我 1 万元钱的,据我了解,在我们县所有辞职的大学生村官中,只有我享受了这样的好处,那可是将近半年的工资呀。我现在不知道回去继续当村官行不行,就算行,那至少要把那 1 万元钱退回去,等于回去以后的开头半年就是白干,物质上吃亏;精神上也是吃亏,因为大家都会认为我是在外面混不下去才回去了,每人会再瞧得起我。已经吞到肚子里的肥肉还要吐出来,又遭人瞧不起,这种双重吃亏的事没有意义。我现在的这份工作是不怎么样,所以我打算干满一个月就不干,这样既可以领到一个月的工资,那 1 万元钱又不用吐出来,而且还可以为下一份工作积累点经验。工作嘛,总会找到合适的,O(∩_∩)O~。俗话说好马不吃回头草,要做到“举棋无悔”,村官生涯对我来说是彻彻底底的完了。将来也许我还会回镇政府上班,但绝不是以村官的身份回去,而是“衣锦还乡”,到时候我要让大家对我刮目相看。O(∩_∩)O哈哈~
我知道是该问主管部门,不过我害怕去了之后不但不能重新获得村官这份工作,反而被训一顿,不敢去。所以我想请教一下有没有了解政策的人,给点意见,谢谢。
周围还没碰到过这种情况,建议到主管部门去咨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