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已与男方登记结婚,礼金可不退还,婚房为男方婚前财产,为男方享有,男方要求赔偿装修费不合理 ,女方不用赔偿。
一、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实践中返还彩礼诉讼,也要考虑到彩礼是否已经在男女双方同居期间转化为共同财产或者共同生活中消耗。礼金的退还可以双方进行协调。
二、婚房为男方的婚前财产,为男方独自享有,装修费也应由男方承担,如果女方有出资装修,男方应该补偿女方所出的装修费用,女方根本不用赔偿装修费用。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不一定要退彩礼,因为错不一定在女方,装修费就跟谈不上了,没有道理的事。
女方不需要退装修费,房子以后是男方享有的。彩礼十万以上,女方退一点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