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简要的说有以下几点:\x0d\x0a1、员工可以随时走人,而且还会向你要赔偿金、补偿金。\x0d\x0a2、若员工不走,工作时间达到了一定的期限,那么员工就可能成为公司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x0d\x0a3、单位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从而影响公司申报一些东西以及评优等等。\x0d\x0a4、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从而影响公司发展。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外,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不签劳动合同分两种情况。如果是用人单位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如是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主要有以下三种后果: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照该规定,劳动者最多可以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不签订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者按照该规定主张二倍工资,没有最长时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