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先有词“有情不必终老,暗香浮动恰好。”
把爱描写得既美,又辽阔。这里不得不借用电视剧《锦衣之下》里的那段台词“情之一字,无理可依,无迹可寻。便是你费尽千般心意,万般心思,对方无意,不是你的,终究无缘;若是情之所至,一往而深,彼此投契,便是命中注定。”
感情之事,最是不能勉强,有的人不争不抢,亦比别人欢乐,有的人拼了命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最后还是不能如愿。
当一个人不再爱你,就无须强求,任何强取豪夺,都无法理直气壮,她的心不在你身上,你做再多也是无用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独自喜欢一个人是累的,你以为你是真的在为她好,可她并不觉得,你的心意于她而言不是爱,而是累赘。
爱情有开始就有结束,能够走到哪里全看缘分,若是不爱了,洒脱点放手也是好的,至少不会阻碍彼此寻找幸福。
02.
不爱你的人,你挽回不了
人的感情很奇怪,喜欢的时候那么奋不顾身,不爱了也可以翻脸无情。谁还顾念旧情,如果真的在乎,便也不忍舍弃,既然决定放手,说明那段情对她来说,早已没什么值得惦念。
有的人分分合合多次,最后还是相忘于江湖,因为彼此都明白,早已不是当初的那个人,“我们都变了,所以回不去了。”
破镜难以重圆,如果真的走上了分手的道路,便再无回头的可能,企图让一个爱过不爱的人回心转意,比让一个原本不爱你的人爱上你还难,因为她已经知道你全部的优缺点,之所以分手,也是因为有什么忍无可忍的地方。
爱的时候好好珍惜分开了也没什么遗憾,毕竟没有人可以保证爱了就是一生。一辈子那么长,谁能知道往后余生真正陪伴自己的是谁。
每个人都有求爱的机会,但错过了就别再苦苦哀求,缘分让你们相遇,如今分开也有它的道理,挽回毫无意义。
03.
对待不爱你的人,唯一办法,就是放手
男欢女爱,谁也强求不了,强扭的瓜不甜,何必成天黏着对方,令她心生反感。
她爱你,是她的权利,不爱,也是她的选择,虽然与你有关,但你决定不了她的心思。放弃一个喜欢很久的人固然不舍,但你再不甘心,你也成不了她心尖上的人。
徐志摩一句简单的“得之我幸,失之我命。”足以帮助很多人看破红尘,情爱之事,本是人之常情,但真的得不到,也不该勉强。是你的不用争,不是你的抢也抢不到。
我们对爱情最好的姿态便是两相便宜,各自安好,倘若有一个人是勉强的,被迫的,在一起就不会幸福。
谁能忍受自己心头之爱对自己冷若冰霜呢?与其捆绑了她的自由,束缚了自己的情丝,倒不如放手给彼此追求幸福的机会,你的成全会让她感激不尽,总比强留要好。
04.
纵使情深,有奈何缘浅,共同有过一段美好的回忆,已是人生之幸。没必要在末了告别之时,再增添什么不愉快的体验。
快乐从来是建立在两个人的基础之上,若非两情相悦,执念就会害苦了两个人。
感情本就是你情我愿的,容不得强留。
一段感情的开始需要两个人同意,但终止只需要一个人喊停,你再委屈,再不愿,也没有选择的权利。
当一个人不再爱你,你要做的不是挽留,不是哀求,更不是怪她不忠情,她之所以会离开,是因为自己没有能力留住,故而,放手是最好的选择。漫漫人生路,焉知你的幸福不在远方等你?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爱过就是最大的幸运,不妨将美好都留在过去。
慢慢的对你越来越冷淡,早就不对你心动了,说什么都是敷衍,做什么都是在应对你的要求做出来的应激反应而已。另外一个就是不再提供情感的支撑,疏远你,甚至有的时候为了不让你来烦自己,而故意说尖酸刻薄的话,也是那种不爱你的表现。
第一个表现:他在你面前保持沉默。你跟他说话,他总是三言两语很快就结束。或者只回答,不提问。亦或是什么都不说,在你追问他的时候,他总是保持沉默。不解释,也不辩解。他的态度明确告诉你:他不想跟你多说,他也不想理你。
第二个表现:他开始躲着你。你追问的每一个问题,他都躲躲闪闪,不好正面回答。后来他觉得无法面对你,就开始躲着你。你总是找不到他,你总是打不通他的电话。他可能还留了一点余地,就是不想伤你太深,所以才不想明确说出那句“我不爱你了”。
第三个表现:他绝对不会主动联系你。一旦他以这种完全不主动的态度留在你的联系方式里,那就跟消失在你的生活中了差不多。那也就是在告诉你:他不喜欢你不爱你了。
没有耐心,逃避。不会再像以前一样认认真真听你讲话,耐心给你解释;还会说自己很忙,躲着你,不想见你。
当一个人不再爱你了,一定会有这四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