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督查 齐抓共管
青阳县扎实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为了确保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6月29日至7月1日,青阳县委副书记杨波、县政府副县长王师琴亲自带队,由县政府督办室、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和团县委联合组成工作督察组,对县直各相关任务单位和11个乡镇、1个开发区进行了工作督查。
县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溺水事故预防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学生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生命安全,县教育局于6月初就开始全方位、分阶段、多举措狠抓学生防溺水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预防学生意外溺水事故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成立了由校长担任组长,有关人员和部门参与的防溺水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二是周密细致部署。教育局制定了三阶段防溺水工作计划。即确定在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做好早阶段宣传教育; 6月1日至8月31日主要是自查整改阶段; 9月1日至9月30日是总结报告阶段。三是强力推进。1、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2、围绕主题,开展“六个一”活动。3、专项整治,开展安全大检查。4、联防联动,共同做好预防学生溺水工作。5、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县水务局: 一是对水务局主管的两座重点水库以及青通河全线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二是加强对水务局主管水库的监督管理,定期安排专人实施对水库周围和水面的巡逻监控。三是联合各乡镇积极做好其他水库、河流的管理工作。
县交通局:切实履行本单位工作职责,在车站和全县32辆农村线路公交车上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以及对在公路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坑塘设立标识。
县体育局:一是向各水上经营项目点发出《关于进行水上经营项目安全检查的通知》。二是在各游泳场馆设立警示标识,完善救生员制度等防控措施。三是在青通河水上经营项目段设立警示牌以及准备救生等急救设施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一是对各施工单位、监理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县建筑工地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的通知》。二是要求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做好施工现场由于施工产生的坑塘周边防护、危险标识及巡查工作并报委建工管理科备案。三是要求各施工企业做好在建工程施工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暑期在青子女的防溺水安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有防溺水安全教育资料和相关宣传记录。四是开展对施工单位、监理企业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的工作督查。
县安监局:一是向有关矿山企业下发了《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有矿山企业做好矿区内坑塘和高位水池的安全防范措施,对矿区内坑塘和高位水池要有警示标牌和防范设施。二是对矿区有关企业开展防溺水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题督查。
县旅游外事局:一是在九子岩景区主要水域七布泉瀑布处挂两块提示牌,并对入园游客做口头宣传,提醒注意安全,在重点时段,天气闷热时加强巡查。二是在神仙洞景区三溪河以及景区其它有水地方设立警示牌。三是督促莲花峰生态园和九华河漂流两企业提前做好警示工作。
县总工会:一是在全县基层分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基层分会结合实际、制定方案,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二是各基层分会通过职工会、发宣传单、出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保护法律法规、各种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三是发出致职工的一封信。四是开展防溺水工作全覆盖活动,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的管理,严禁企业职工子女暑期进入危险区域,杜绝企业内部事故发生。
县妇联: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了此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具体负责工作落实。二是下发文件,加强部署。及时制定了《关于做好预防发生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的实施方案》,下发到各乡镇妇联。并转发了市妇联(池妇字[2011]31号文件),要求乡镇妇联根据县、乡统一部署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三是加强宣传,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统一制作的《致全县家长(母亲)的一封信》发至每一位家长(母亲)手中,提醒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教育,据统计共发放19500户。并利用村妇女之家、农村留守儿童活动室,广泛开展“关爱孩子、远离溺水”的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少年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安全防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救护意识,增强家长和监护人的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
团县委:6月22日,南京林业大学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团来青阳县新河镇留守儿童之家开展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团在镇团委的帮助下寻访了一部分留守儿童,向这些儿童捐赠了学习文具及文体用品等物资,并重点向留守儿童宣传、讲解了防溺水安全知识。通过活动,增强了儿童防溺水的知识和本领,提高了儿童防溺水的意识。
县开发区: 一是对开发区内企业职工开展了防溺水知识宣传。二是在人工湖四周设立了警示标牌。三是人力资源部、创新服务公司对园区内水域开展不定期的巡查监控。
蓉城镇:蓉城镇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一、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司法、民政、水利、安全委、团委、妇联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蓉城镇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领导小组。二、镇党委、政府及时将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通知》转发至各村。三、将蓉城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具体任务分解到镇各部门。四、镇妇联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的优势,面向广大留守儿童开展宣教活动,发出致全镇家长(母亲)的一封信4000余份。五、对全镇农村学生和重点水域(山塘、水库、重点河段)进行一次摸底,为树立警示牌提供依据。
陵阳镇:陵阳镇通过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积极做好防溺水工作。一是成立组织,明确分工,增强责任,成立了陵阳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成员单位明确了分工;二是召开了工作会议,6月25日,镇召开了由各村支书及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会上发放并宣读了省委办公厅[2011]16号文件,镇主要领导在会上强调并布置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分别表态发言;三是各学校在暑假前分别上了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并在教室等处张贴了预防溺水宣传挂图,举办主题班会,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暑假中,还将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并利用学生返校时机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教育知识讲座;四是镇团委、妇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发放了致全镇母亲的一封信,加强安全教育;五是各村配合镇水利员在全镇塘坝、水库边树立了安全警示牌,并在各小组加强宣传,同时,暑假期间会同团委、妇联、学校、关工委开展关于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监护责任的家访,利用村留守儿童之家、村农家书屋开展一系列暑期活动。各村与学校也进行了一次沟通,就暑假期间安全工作和各方工作进行了一次对接。
木镇镇: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召开后,木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全镇各村综治协管员、各中小学校长于6月25日召开了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对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一是在镇街道主要路段悬挂了宣传横幅2副;二是要求各中小学动员全体教职员工开展安全家访活动,宣传预防溺水重要性;三是由镇妇联发放了县致家长(母亲)的一封信,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并把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村干部和教师的头上,实行包保责任制,全体村干部重点对池塘、河道、水库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拉网式排查,设置固定的安全警示标志,村组干部在中午和傍晚等溺水时段进行日常巡查,村组干部对“留守儿童”进行包保责任制,把预防青少年溺水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教师,要求实行包保责任制,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进行家访;四是及时督查,了解各项措施落实情况。木镇镇于6月29日对各村、中小学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目前,木镇镇在池塘、河道、水库等易发生溺水的地方共设立警示标牌223块,已涵盖全镇所有危险水域。及时组织学校教职工,村、组干部对青少年儿童进行随机家访,各中小学开展的安全家访活动效果显著,青少年儿童和家长安全意识明显加强。
庙前镇:6月25日上午,庙前镇组织召开了全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会上传达了青阳县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会议精神,并就各村、镇直有关单位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进行了具体的任务分解。会后,庙前镇通过创新举措,积极开展防溺水工作:一是制定《庙前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实施方案》,对防溺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标本兼治,以宣传教育与防范措施相结合,学校与社会相结合等方式全方位进行支招,可操作性强。二是多方宣传,制造社会舆论氛围。通过设置横幅、公开栏、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发放传单等形式多方位进行宣传;学校安排老师定期家访,宣传暑期安全自护知识;对采砂河段、易出事河段附近的采砂人员和居民进行安全警示;加强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取石行为。三是部门联动,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管。公安、民政、团委、妇联、学校共同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发挥各自优势,配合监护人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镇文化站、留守流动儿童活动室开展一帮一关爱活动,给青少年儿童提供一个快乐的暑期活动场所,丰富孩子们的暑期生活。
杜村乡:杜村乡认真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有关文件精神,采取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确保乡广大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一是乡派出所、司法所主动与中小学校联系,充分利用学生放暑假前集中给学生们上好法制宣传课,加强宣传引导工作,提醒广大孩子家长做好监护工作,同时对各个重点安全隐患地段加强巡逻。二是乡卫生院组织各村卫生室开展防止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防范溺水自救、互救等知识技能的活动。三是为了进一步丰富广大青少年儿童暑假生活,乡团委组织开展了“红领巾向太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假生活。四是对各个村和广大母亲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工作,采取各个村对本辖区内留守儿童建立包保责任制,对辖区内的水域地段设置警示标志牌。
杨田镇:一是领导重视,成立组织。及时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确立一名联络员专门负责青少年儿童溺水预防工作;二是加强宣传,采取措施。镇宣传部、团委、妇联、派出所、各中小学校等有关部门相互协调,通过将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并在集中区域张贴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另外,对全镇塘坝、水库进行全面清查,在主要水库、塘坝设立警示标志;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提高警惕。镇党委、政府多次强调,镇村组各有关单位要突出重点,强化、细化责任,加强督查、狠抓落实、务求实效,要及时堵塞漏洞,确保做到青少年安全事故零记录。
酉华乡: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识,重在预防。将工作重点切实转移到预防上来,层层落实责任制,制定完善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预案和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应急流程。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重在宣传。通过宣传栏、宣传标语、警示牌、专题活动等形式加强教育宣传,提醒社会各界特别是青少年儿童家长和广大青少年儿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远离危险区域。三是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重在落实。各村、学校成立领导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同志协调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部门配合,逐项落实管理措施。四是进一步狠抓隐患排查,重在监管。将全乡危险水域摸排登记,划定溺水防范区。建立危险水域监管制度,层层落实责任人。对来往行人较多的水库、山塘、河道水深处,落实人员加强巡逻;对土方坍塌、松动处及时整修,对易出险地段做好防护栏等防备措施,以防滑落。通过印发《告家长一封信》、家访、电话联系等多种形式,指导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责任,做好孩子安全监管和教育。五是进一步落实应对措施,重在保障。组织成立防止青少年儿童溺水应急救援队,以应对溺水突发事件的发生。充分发挥农家书屋、留守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开展送戏下乡、组织阅读、演讲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青少年儿童的暑期生活,减少危险发生率。
新河镇:一是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了省办公厅[2011]16号文件,要求各村、各相关单位在6月25日前,摸清单位当家塘、水库、圩口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识。二是下发新政[2011]6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村、相关单位做好防溺水工作。三是在全镇广大家庭发放《致全县母亲的一封信》,镇团委、妇联单位同志下村督促发放到位。目前该镇共制作86块警示牌,已发放30块,在水库、圩口等重点部位设立。余下警示牌在本周内会陆续发放到位。
乔木乡:一是各村立即开展一次危险水域排查并设立警示牌,同时做好青少年安全知识的宣传。二是乔木中小学要在暑期安排对每位学生进行家访,并发放暑期安全知识宣传单。三是乡卫生院在各村和街道醒目位置张贴安全预防知识和急救小常识等宣传画。四是乡妇联切实将《告全乡广大母亲的一封信》发放到户。五是乡派出切实加强安全巡查力度。六是乡综治办和乡安委会开展一次“防溺水”专题检查,重点督查危险水域的安全防范工作。七是乡团委和文化站要结合各自活动阵地,将青少年组织起来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青少年的校外生活。经过周密部署,目前,经乡安委办督查发现,全乡所有危险水域均有安全警示牌,各村组利用村委会公示栏、“防火小喇叭”等宣传途径开展了安全知识全面宣传,中小学积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家访教育,乡团委、妇联发放《一封信》宣传单5000余份。
朱备镇:一是开展宣传教育。在全镇范围内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致全镇广大母亲的一封信》,学校、妇联、团委协同各村和公安部门,对全镇学生家长进行家访,宣传安全防范和青少年自护知识。二是开展隐患排查。对辖区和职权范围内的水库、山塘和施工中产生的坑塘等危险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登记。三是做好安全警示。紧急制作警示标牌,安放在水库、山塘等危险区域,确保警示标志全覆盖。四是做好专项治理。对各施工地段进行了一次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迅速进行整改治理。五是加大安全巡查力度。加大对水库、河流沿岸等水域的安全巡查力度,发现隐患性苗头及时制止。六是做好应急处理准备。建立完善青少年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和医疗救助方案,随时做好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