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于洪武十三年,以宰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去宰相一职,子孙不得复立。秦、汉以降实行一千六百馀年的丞相制度自此废除,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明朝皇帝大权独揽,在世界政治史上明朝的政治体系也属于罕见的专制政体,施行军权、行政权、监察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后期由于监察权被废止,国体失衡很快衰败。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洪武十五年九月罢四辅官,仿宋殿阁制设内阁。其后的清朝也大多继承了明朝的政治制度。内阁只为皇帝的顾问,相当于今日总统府秘书长的职务,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大臣担任,只照皇帝的意旨写出,称“传旨当笔”,权力及地位远远不及过去的宰相,只有黑市地位,而没有法定地位。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朱”。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但内阁大臣与皇帝沟通,全赖司礼监(宦官)。由是开启明朝宦官专政之大门。为了加强对全国臣民的监视,明太祖还设立特务机构锦衣卫,明成祖又设立东厂,明宪宗再设西厂,合称“厂卫”。
废除丞相,设三司:都指挥司 布政司,按察司并设立东西厂特务机构
建立了东厂
1、废除丞相
2、建立锦衣卫
3、大杀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