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什么时间去学习

2024-10-27 16: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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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扩展资料

驾驶证扣分查询,是指通过短信、电话、网络的方式,查询机动车辆违反交通管理的行为导致的扣分处罚。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交通支大队终端查询、服务网站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和工具查询五种方式。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

  1. 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

  2. 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

  3. 拨打声讯电话查询。

  4. 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

  5. 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机动车扣分查询

回答2:

  1. 持有大中型客货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和学习。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驾驶证暂扣日起15日之内去参加7天理论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2. 机动车违章查询有五种方式:到各市各区县交通支大队的办公大厅通过触摸查询终端查询;登陆各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对外服务网站:找到,输入车牌号和车辆发动机号,点击查询即可。拨打声讯电话查询。通过编写手机短信查询违章。交通违章查询工具,输入车牌信息查询。

扩展资料:

违章扣1分情况

(一)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

(三)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四)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交通违法扣分

回答3:

B2驾驶证扣分是在年审的参加学习,不同分值学习时间不同。

根据新规定,从2012年5月1日开始,凡持有A1、A2、B1、B2驾驶证的,除两年一次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以外,每年均需参加年度审验,而且只要有记分记录,哪怕只被记一分也要参加交通安全学习。新规定中,根据审核的不同记分情况,对驾驶人有不同的学习要求。

记分情况不同,学习要求不同

1年内有5分以下记录的,接受不少于3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6分、11分以下的,接受不少于12小时的交通安全学习。

记满12分的,要当场扣留驾驶证,并责令其参加为期7天的交通安全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扩展资料:

驾驶证全称为机动车驾驶证,又作"驾照",依照法律机动车辆驾驶人员所需申领的证照。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2017年1月16日,北京正式核发网约车驾驶员资格证。

参考资料:百科-机动车驾驶员交通违章记分办法

回答4:

应当在十五日内去学习,不参加学习停用驾驶证。

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未记满12分的,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和学习。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驾驶证暂扣日起15日之内去参加7天理论学习后,在二十日内参加科目一考试。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驾驶机动车需要一定的驾驶技能,缺少这种技能的如果随意驾驶机动车,就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一般人无证不能上路行驶。但对于已具备安全驾驶技术的人他们在道路上驾驶车辆,这种允许的证件就是“驾驶证”。这说明驾驶证是一种“许可证明”。

我国对驾驶证的定义为:机动车驾驶证是指依法允许学习驾驶机动车的人员,经过学习,掌握了交通法规知识和驾驶技术后,经管理部门考试合格,核发许可驾驶某类机动车的法律凭证。

扩展资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台的关于指导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的权威行政法令。

2016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了《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该《决定》为公安部令第139号。

参考资料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_百度百科

回答5:

分情况。

不满12分的话,C以下驾照记分不需要参加学习。B以上驾照记分要在记分周期结束后30日内到车管所参加不少于3小时的学习并申报身体情况。

满12分,要在交了罚款后参加交警指定的7天学习并考试科目一。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

B以上驾照记分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不满12分的,C以下驾照记分不需要参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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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扣分新规定中扣3分的9种行为有:

一、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林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二、在高速公路匝道上超车;

三、未按照禁止标线指示行驶;

四、转变的机动车未让起先的车辆、行人先行;

五、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机动车未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六、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道路行驶;

七、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

八、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未按照规定让行;

九、城市道路中不按规定超车、逆向行驶。

参考资料公安部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