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给判定的不符合4.2.3.1 工程规范条款吧?
你们公司相应的程序文件上有明确工程变更文件/记录如何变更的流程吗?
如果没有,回复如下:
原因分析:
公司没有明确界定工程变更后文件/记录变更的流程,导致现场操作要求的参数已经变更,但没有留存任何更改的记录。
纠正预防措施:
①、在程序文件中,明确界定工程变更的相应流程。
②、组织相关人员(技术、生产等部门)对文件进行学习。
③、执行该文件,工程变更后执行该流程,并填写相关工程变更记录。
提交的证据有:
①、工程变更的程序文件。
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的记录及有效性的验证。
③、执行该文件的相关记录。(可以挑一个工程变更后,相应更改的记录)
1、能否问一下,该不合格报告的全文及不合格标准的条款;
2、是判的不符合4.2.3.1吗
3、不论是什么问题,你要针对该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制定纠正预防措施组织实施、改进;
4、待此不合格项关闭后,将《纠正预防措施实施表》报审核机构的审核员验证。
原因分析:公司对变更的定义不了解,没有将现场工艺变更列入变更要求进行控制。
纠正措施:
1、对公司技术员现场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明确变更的管理范围,工艺参数变更的均属于工艺变更范畴
2、修改文件,对变更的范围进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