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手续如下: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营场所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核实的,当场决定准予登记,发《准予登记通知书》,并通知十日内领照。
需要办理分支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