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式起重机作业“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2).超负荷不吊;
(3).工件紧固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灵不吊;
(6).工件埋在地下不吊;
(7).光线隐暗看不清不吊;
(8).斜拉工件不吊;
(9).棱角物件没有保护措施不吊;
(10).钢水包过满不吊。
门式起重机“十不吊”的制度
①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不吊; ②超过额定起重量时不吊; ③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件捆挂不牢不吊; ④吊物上有人或有其它浮放物品不吊; ⑤抱闸或其它制动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⑥行车吊挂重物直接进行加工时不吊; ⑦歪拉斜挂不吊; ⑧具有爆炸性物件不吊; ⑨埋在地下物件不拔除吊; ⑩带棱角块口物件、未垫好不吊。 【编后说明】:车载起重机、车间行车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可以参照以上规定变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