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老板不给工资怎么办?

2024-12-03 14: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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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试用期辞职老板不给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法律依据如下: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文书。书写投诉文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并由投诉人签字。
第十四条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实和投诉请求事项。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告知投诉人依照劳动争议处理或者诉讼程序办理:
(一)应当通过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的;
(二)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调解、仲裁的;
(三)已经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

回答2:

你可以到劳动局去投诉他,根据相关规定:试用期你可以随时辞职并结清工资。只要去投诉他工资一定会给你的。

回答3: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时,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书面举报或者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按照应付拖欠金额的0.5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电话12333是全国统一劳动监察保障机构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回答4:

虽然没有劳动合同,但是已经是事实存在劳务关系。只要你能拿出你事实在其公司工作的证据可以劳动仲裁,其公司不但要补回你在职期间工作,还要给予相应的补偿金。而且其公司也要接受劳动监察部门的罚款。

回答5:

如果没有满月的话,确实没有工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