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辞职

2024-11-18 07:50: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已经明确规定的,不需要再去约定,即使约定,也要符合法律规定,不符合的,也是无法的、违法的!

2、“所有劳动合同可以不需要写出这条来”,没错,所有的劳动合同,都不需要明确离职条件,因为已经有法律的明文规定了!

3、如果你要离职,你只要要提前三十天书面申请,到时候不管单位批与不批,三十天时间一到,你都可以离职!

4、“没有写出来那是不是说员工不能在这一年内提出辞职”,没有这样的说法!

以上请参考!如果有用,说声谢谢即可!

回答2:

不是一定要明确写出来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3:

这个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了,不需要特别约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辞职就行。也可以双方协商。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4:

您好,试用期内提前3日提出,转正后提前30日提出辞职申请,到期就可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