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当事人申请开具证明书。
以上海市黄浦法院为例:
判决方式结案且未上诉的离婚案件和继承案件、当事人需持证明书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手续的案件、涉外涉港澳台以调解方式或以判决方式结案且未上诉的案件等五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开具证明书。
下一个阶段:
法律生效后下一个阶段就是执行阶段。
扩展资料:
正常情况下生效证明的开具:
1、需要材料:
一是案件的判决书。
二是诉讼通知书(上面有写明主审法官、书记员以及承办庭室)。
三是身份材料(如身份证之类,以防工作人员需要核对身份信息)
2、办理流程:
前往立案大厅,找到便民服务窗口,然后给工作人员说开具生效证明,工作人员会给一张表格。根据工作人员的要求填写,填写好后,将表格和判决书原件给工作人员,然后等待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去领取生效证明。
参考资料:
上海法院--黄浦法院规范法律文书生效证明书出具程序
这个证明其实是可以委托别人的,不过各地法院会有不同的规定,你取好是写一个委托函,然后留几份复印件,把原件交给法院,然后让你委托的人拿着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函原件、判决书等资料,基本上就可以开了。
如果您和律师事务所签订的聘请律师合同上约定的是到第一审判决为止的,如需律师去申请执行,还需签合同付费。供参考。
一般情况来说到法院开生效证明是必须本人去开的。
律师也可以去开,但前提是得有委托函。
本人可以写一个委托函,表达委托律师去开生效证明的意图,然后让律师拿着委托函原件、当事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判决书等资料,就可以去法院开生效证明。
法院民事程序分成两个,诉讼和执行。你上面说的判决书下来是指诉讼阶段结束了,下个阶段该是执行阶段了。执行时律师作为代理人是需要特别授权的,有法院出具判决生效证明,然后再立案申请执行。估计你和律师之间的委托合同应该只包括诉讼,如果执行的话估计还得收费,我觉得你还是自己去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