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6.1.1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
所以产品说明书上如果是更长的有效期,而且你还在那个范围的话还是可以继续使用。说的是正常维护使用状态下的。
因为任何产品都必须具备产品质量标准,无论它是企业标准,部颁标准、国家标准或采用国际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安全标准一类,起码采用的是国家标准来认证的,它是属于强制性标准范围;有产品标准就会有产品质量保证期即正常使用期的。
扩展资料
常见故障
1、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断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2、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是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3、探测器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火灾探测器有无被人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有无蒸汽、油气、粉尘等影响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的环境存在,如有,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而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火灾探测器,应及时更换。
5、一时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通知生产厂家、施工或专业维修单位尽快修复,恢复正常工作。
《GB29837-2013》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GB29837-2013
2013-11-12 发布
2014-08-07 实施
本标准的第3、4、5、6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4 保养
4.1 一般要求
4.2 保养周期
4.3 保养方法
4.1 一般要求
4.1.1 产品的使用或管理单位应根据产品使用场所环境及产品保养要求制订保养计划。保养计划应包括需保养产品的具体名称、保养内容和周期。
4.1.2 产品使用或管理单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产品易损件,或与有关产品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签订相关 备用品合同,保证备用品数量。
4.1.3 承担保养的企业应制订保养作业指导书,对保养人员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各项保养操作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4.1.4 实施保养后,应按照GB25201的规定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奍记录表》。
4.2 保养周期
具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在报脏时应及时淸洗保养。没有报脏功能的探测器,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淸洗保养;产品说明书没有明确要求的,应每2年淸洗或标定一次。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达到生产企业规定的寿命年限后应及时更换。
4.3 保养方法
4.3.1 接线端子
检查探测器及底座、控制器、手动部件按钮、消火栓按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其他部件等系统内所有产品的接线端子,将连接松动的端子重新紧固连接;换掉有锈蚀痕迹的螺钉、端子垫片等接线部件;去除有锈蚀的导线端、烫锡后重新连接。
4.3.2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用专业工艺设备清洗传感部件和线路板,清洗后应标定探测器响应阈值,响应阈值应在生产企业成品出厂检验规程规定的响应阈值范围内。
4.3.3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用专业工艺设备清洗感温部件和线路板,清洗后应标定探测器响应时间,响应时间应在生产企业成品出厂检验规程规定的响应阈值范围内。
4.3.4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用专用淸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淸洗光路通过的窗口,清洗后将探测器响应阈值标定到探 测器出厂设置的阈值。
4.3.5 吸气式感烟火灾探测器
应按照产品说明书保养要求进行保养。一般保养时,应对采样管进行吹洗,更换过滤袋,吹洗后应进行报警功能试验。
4.3.6 点型火焰探测器
用专用清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洗光路通过的窗口。
4.3.7 可燃气体探测器
使用标准气体检测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报警功能。不符合要求时,应调整报警阈值或者按照产品说 明书要求更换气敏元件,然后将传感器报警阈值标定到探测器出厂设定值。
4.3.8 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用专用淸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淸洗传感器部件污染物,清洗后应将剩余电流显示值标定 到实际测最值。
4.3.9 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用专用淸洁工具或软布及适当的清洁剂清洗感温部件污染物,清洗后应将温度显示值标定到实际 测量值。
4.3.10 控制器类产品和消防电气控制装置
用压缩空气、毛刷等清除线路板、接线端子处灰尘;用吸尘器、潮湿软布等清除柜体内灰尘。空气潮湿场所,可在柜体内放置干燥剂。
用万用表测量控制器总线回路最末端探测器或模块的供电电压,电压值小于说明书规定值时,应更换回路板或调整线路。
4.3.11 电池类
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中国救援装备网——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一、火灾探测报警产品使用寿命一般不超过12年,可燃气体探测器中气敏元件、光纤产品中激光器件的使用寿命不超过5年。生产企业应在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
二、产品达到使用寿命时一般应报废。若继续使用,应对所有达到使用寿命的产品每年逐一按本标准维修检测要求和接入复检要求进行检测,并进行系统性能测试,所有检测结果均应合格。并应每年抽取系统中的火灾探测器,进行下述试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感烟类火灾探测器,抽取4只,按GB4715进行SH1和SH2试验火的火灾灵敏度试验。
2、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抽取4只,按GB4716进行响应时间和动作温度试验。
3、缆式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器,抽取2只,按GB16280进行动作性能试验。
4、线型光纤感温火灾探测器,抽取2只,按GB/T21197进行动作性能试验。
5、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抽取4只,按GB15631进行火灾灵敏度试验。
三、产品未达到使用寿命但符合下列条件时,应报废︰
1、产品不能正常工作,且无法进行维修。
2、感烟类火灾探测器不能标定到生产企业规定的响应阈值范围内,且在GB4715规定的SH1和SH2试验火结束前未响应。
3、感温类火灾探测器在环境温度达到GB4716规定的该类型探测器响应时间上限值或动作温度上限值时未响应。
4、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图像型火灾探测器的火灾灵敏度不符合GB15631的要求。
常见故障
1、主电源故障。检查输入电源是否完好,熔断丝有无烧断、接触不良等情况。
2、备用电源故障。检查充电装置、电池是否损坏,连线有无断线。
3、探测器回路故障。检查该回路至火灾探测器的接线是否完好,火灾探测器有无被人取下,终端监控器有无损坏。
4、误报火警。应勘察误报的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有无蒸汽、油气、粉尘等影响火灾探测器正常工作的环境存在,如有,应设法排除。对于误报频繁而又无其他干扰影响正常工作的火灾探测器,应及时更换。
5、一时无法排除的故障,应立即通知生产厂家、施工或专业维修单位尽快修复,恢复正常工作。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全国商业消防与安全协会-《火灾探测器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
法律上是最高为10年,但产品说明书上如果是更长的有效期,而且你还在那个范围的话还是可以的
这个,你可以去看看产品的说明书,一般情况下说明书上都有,据我解决,应该是十年, 如果是十多年咯,那就可以换了
应该是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