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里提及的管理层是指企业的最高管理层,那么,答案是都可以。因为内部审计准则允许内部审计机构隶属于治理层或管理层。
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的《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第八条规定:内部审计机构应隶属于组织的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接受其指导和监督并取得其支持,以确保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根据《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第五条 对内部审计机构有管理权限的董事会或者类似的机构包括:
(一)董事会;
(二)董事会下属的审计委员会;
(三)非盈利组织的理事会。
第六条 对内部审计机构有管理权限的最高管理层包括:
(一)总经理;
(二)与总经理级别相当的人员。
内部审计机关属于管理层(监督层),在董事长的领导下。
根据国外的IIA的内审实务框架,内审部应该在行政上对管理层最高层负责,职能上对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行政上一般是指财务预算、人员配置等部门发展的内容,而职能上一般是指部门职责、工作内容等业务开展上的内容。
需要明白的是在我国的上市公司的治理架构中,审计委员会是隶属于董事会。根据国外的最佳实践经验和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手册推荐的组织架构是审计部归属于审计委员会,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负责,行政上向总经理或者总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