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进行办理即可;需要申请——审查——批准等手续。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土地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可以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进行。需要诸如申请审查批准之类的程序。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集体农户,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属于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管理。农村(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农村(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级别,具有批准的权利。 ,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相关土地要求:
1、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2、个人之间或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3、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要求,土地供应能力以及各种建设用地要求,组织编制土地总体利用计划。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土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土局附近的公交站:
芦家街(十字街路口)、宣化街(先锋路路口)、黄河路、哈尔滨体育学院、宣礼街、宣化街(先锋路口)、宽城街、奔马汽配城(先锋路)、中和街、宣庆小区、省红十字会、大成街。
哈尔滨市南岗区国土局附近的公交车:
24路、113路、26路、31路、33路、5路、70路、23路、86路、19路支线、201路、60路、30路、92路、84路、8路、93路、87路、62路等。
土地证办理程序和所需证件
1. 自建房屋须提交的材料
① 土地建房审批表(原件)及土地原始来源证明
② 有关的身份证证明(指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
2. 拆迁安置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
② 政府批文
③ 土地使用确认书
④ 有关的身份证明
⑤ 其他的必要材料
3. 集资房
① 集资建房的批准文件(或房改部门出具的批准表)
② 征地协议及征地红线图
③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他建房户的身份证明
④ 土地建设许可证
⑤ 其他的必要材料
4. 商品房
① 出售合同书及购房合同
② 清地名单
③ 其他的必要材料
5. 祖业(1977年1月以前)
① 地契
② 相关合法用地权源证明
③ 身份证
④ 其他必要材料
6. 企业
① 政府批准文件
② 征地红线图
③ 土地测量宗地图
④ 法人代表身份证
⑤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⑥ 土地使用合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
⑦ 按批文中规定须提交的收费***复印件
⑧ 规划许可证
⑨ 计委立项文件
去海城街的南岗区行政服务中心就知道了,身份证 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