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有效的【“再入国入国记录卡”(简称ED卡)】、【“在留卡”(或外国人登录证明书)】、【“再入国许可期限证明书”】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均可再次入境日本。其中,持有背面没有加盖“视同再入国许可”印章的“再入国入国记录卡”仍被允许再次入境。对于持有以上相关证件的人员,自即日起可再次入境日本。
遗失在留卡的情况下,必须在知道此事起(不是在日本国内知道遗失的,在之后入国那一天)14天内到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卡再交付申请。
因遗失申请再交付在留卡及领取在留卡不可以用邮寄的方式办理手续,没有特别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法务省令规定的亲属办理相关手续。
因为根据视同再入国许可再入国时,持有在留卡并不是必要条件,所以即使离开本国期间丢失在留卡时,也可以根据视同再入国许可再入国。入境后请尽快到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办理在留卡再交付手续。
另外,离开本国期间丢失护照或在留卡,在办理从海外飞往本国的搭乘手续等,需要证明在本国的在留资格时,可以通过代理人,在管辖居住地的地方入国管理局领取再入国许可期限证明。
以上信息请仔细阅读,对照自己的情况。入境好说。
关键是出境时中国海关的审查标准。
如果您在留卡丢失了,您需要尽快联系日本驻您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告知他们您的留卡丢失了,并申请重新办理。在申请重新办理留卡之前,您需要先到当地的警察局报案,并取得一份报案证明。
在您回到日本之前,您需要确保您的签证和护照是有效的,并且您有足够的证明文件证明您拥有合法的身份和逗留资格。即使您的留卡丢失了,您仍然需要遵守日本移民法规,并在到达日本后向海关出示必要的文件和证件。
请注意,即使您的签证是单次的,您仍然需要在到达日本后尽快申请在留卡。在留卡是您在日本合法居留的重要证明文件之一,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并获得新的在留卡,您可能会面临被拒绝入境或被要求离开日本的危险。
因此,我建议您尽快联系日本驻您所在国家的大使馆或领事馆,咨询如何申请重新办理在留卡,并按照他们的要求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你好,
只要你的签证在有效期内,凭签证回日本没问题。入境后补办在留卡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