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规定要根据当前的法律法规以及规范进行调整,目前是不存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提交档案的说法了。而是工程档案需要在联合验收的时候进行验收,也就是之前的档案的预验收,而移交档案是需要在竣工验收备案前进行移交。而竣工验收备案是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备案。所以现在的要求是更严格了,竣工验收通过后,需要移交档案,然后在进行备案。
这里竣工验收后指的是工程综合验收(含国土、建设、消防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这样规定的: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与县级以上城建档案监督管理机构签订的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城建档案监督管理机构报送工程档案。
这样是不是清楚了?
在竣工验收合格工程验收(包括土地,建筑,消防检查),城建档案馆提交了一套合规的三个月内的建设项目档案。
竣工验收后,形成的数据,以发表或不完整信息,如何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