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条 有以下行为,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专用发票;
2、向个人或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买取专用发票;
3、借用他人专用发票;
4、向他人提供专用发票;
5、未按本规定第五条的要求开具专用发票;
6、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纳税人如已领购使用专用发票,税务机关应收缴其结存的专用发票。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五条 纳税人按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其销售额的人民币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纳税人应在事先确定采用何种折合率。
第十六条 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从理论上讲,支票等票据可以通过背书转让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即转账支票可以入个人账户,但不可以直接提现金。
单位收到其他单位的转账支票一张,可以背书转让给个人。
一、 收到的转账支票再转付出去时:
如果收到的转账支票抬头时空白的(没写你单位名称),直接将这张转账支票再付出去,你单位不用背书。
二、 收到的转账支票已有收款人名称:
在“背书人”的方框内,盖上你们公司的预留银行印鉴,然后将支票交给收款人就行了。
对方再到他的开户行办理背书转让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