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了给小孩抚养费把房子给了她了可现在她已十八周岁了,我能要回我的房子吗?

2024-12-02 09:22:53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不能,你之前的行为是赠予而不是暂借。既然已经把房子赠给了那个她,那么房子就是她的了,而不是“我的房子”。如果你现在反悔了,想要从她那里要来房子,那么必须要得到她的同意,因为现在她才是房子的主人

回答2:

除非她同意,否则你要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