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卖方,现有一二手房待交易,买方要贷款,对此情况不甚了解,刚才查了些资料,但还是有不明白的问题,请教大家。看有写到买卖双方到银行营业网点签署贷款合同,需要买卖双方、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并且带齐材料,买方还需备齐首付款。请问这个首付款是签完合同就先交给买方还是放在银行监管还是具体怎么操作的。之后如果批贷下来,就办理过户,过户后卖方凭借什么可以拿到剩余款项啊。搞不明白啊,总怕有风险或遇到骗子啊,请教高手说说我该注意什么
贷款顾问指出:贷款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一定利率和必须归还等条件出借货币资金的一种信用活动形式。广义的贷款指贷款、贴现 、透支等出贷资金的总称。银行通过贷款的方式将所集中的货币和货币资金投放出去,可以满足社会扩大再生产对补充资金的需要,促进经济的发展;同时,银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贷款利息收入,增加银行自身的积累。 贷款指债权人(或放贷人)向债务人(或借款人)让渡资金使用权的一种金融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