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单计算工程量和定额计算工程量的区别是什么?

2024-11-29 20:3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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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清单计算工程量与定额计算工程量之间计价依据不同,计价程序不同,计价项目划分不同,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单价组成不同,具体如下:

1、计价依据不同。清单计算工程量是企业定额,市场竞争定价;定额计算工程量:是政府定价,统一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调价系数。

2、计价程序不同。定额计算工程量的思路与程序是: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差价+规费+税金。清单计算工程量的思路与程序是: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税金。


3、计价项目划分不同

①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以施工工序为主,内容单一(有一个工序即有一个计价项目)。而清单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划分分别以工程实体为对象,项目综合度较大,将形成某实体部位或构件必须的多项工序或工程内容并为一体,能直观地反映出该实体的基本价格。

②定额计价模式中计价项目的工程实体与措施合二为一。即该项目既有实体因素又包含措施因素在内。而清单计价模式工程量计算方法是将实体部分与措施部分分离,有利于业主、企业视工程实际自主组价,实现了个别成本控制。

③定额计价模式的项目划分中着重考虑了施工方法因素,从而限制了企业优势的展现,而清单计价模式的项目中不再与施工方法挂钩,而是将施工方法的因素放在组价中由计价人考虑。

4、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按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量,而清单计价模式则按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净量计量,当分部分项子目综合多个工程内容时,以主体工程内容的单位为该项目的计量单位。

比如:挖10m底面宽为1.8m,深2m的砖基础土方,定额计价的工程量计算要考虑增及工作面及放坡因素,为:(1.8+2×0.2+2×0.33)×2×10=57.2m3,清单计价中工程量的计算不考虑增加工作面及放坡,为1.8×2×10=36m3。又如清单计价的挖基础土方中包括破桩头的工程内容时,无论破桩头的工程量多大均以挖基础土方的工程量m3为单位计价,破桩头不再单列工程量。

5、单价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工料单价法”,即人+材+机,将管理费、利润等在取费中考虑。清单计价模式中使用的单价为“综合单价法”,单价组成为: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使用“综合单价法”更直观的反映了各计价项目(包括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的实际价格,但现阶段当不包括“规费和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