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高教园区概况
(一)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确保首都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实现高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管理,1999年,市委、市政府在《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在规划建设的卫星城中,开辟2-3个占地8000亩至10000亩的高教园区”。2001年10月,市委、市政府批准“在昌平沙河地区和房山良乡地区建设两个高教园区”,沙河高教园区筹建工作正式启动。
(二)建设原则
沙河高教园区建设遵循“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统一规划、多元投资、高校主体、资源共享”的原则,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水平设计、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的理念,计划“三年建成,五年完善”。
1、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支持”的原则。高教园区规划建设中,政府要始终发挥协调领导的作用。市委、市政府成立高教园区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沙河、良乡高教园区建设领导工作。昌平区成立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沙河高教园区建设领导工作。同时,市政府出台了高教园区建设政策支持方案。
2、坚持“统一规划,多元投资”的原则。整个园区要以统一规划为保证,形成风格协调、设施先进的学园都市大格局。为加快沙河高教园区的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减小投资压力,降低项目风险,顺利推进各方面工作,采取多元投资的模式。开发商负责高教园区内市政基础设施、配套住宅及其他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工作;各入园高校负责各自校园的投资建设;自来水、天然气等专业公司和部门也要积极参与园区投资建设,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相互配合,承担各自相应部分的投资建设任务。
3、坚持“高校主体、资源共享”的原则。高校是高教园区的主体,兴建沙河高教园区是为入驻高校提供发展空间,园区要成为国内一流大学的聚合地。在保持各校特色,充分考虑资源共享及高校后勤社会化的基础上,通过教学科研等资源共享促进基础学科、边缘学科、交叉学科的共同发展,提高共享资源的利用率。
(三)功能定位
按照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要求,构筑首都人才新高地,结合昌平打造商务花园城市,沙河高教园区功能定位为:
1、成为培养现代化人才的重要基地。充分发挥首都高等教育资源的优势,适应首都及全国经济发展对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需求,建立就业培训服务中心,构筑首都人才新高地。
(六)建设模式
为做好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工作,2001年6月经昌平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由北京昌鑫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昌平区政府所属)与沙河镇伟业兴房地产开发公司(沙河镇政府所属)合作,成立“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并授权该公司经营沙河高教园区国有资产(包括项目经营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对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实施统一管理,负责二级开发商的招商引资和特许经营权的授权管理工作,并在高校土地征用中履行政府职责。
2001年9月,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昌平区人民政府与罗顿集团合作,共同组建了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已更名为“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02年10月,昌平区政府授权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沙河高教园区的总开发商,北京沙河高教园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与北京罗顿沙河高教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北京沙河高教园区项目开发建设授权合同书》、《北京沙河高教园区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由北京罗顿沙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投融资对高教园区进行土地开发,并通过开发建设园区配套住宅、商业服务设施平衡高校低价获取土地而产生的资金缺口和获取收益;负责园区范围内农民拆迁安置、企业搬迁补偿及园区“九通一平”的市政配套设施、配套住宅、商业、体育中心、文化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确保与高校建设同步,为入驻高校提供有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