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诸如身份证、驾照、医保卡等物品,而向失主要钱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然而,该索要钱的行为也不构成违法,只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就保管所产生的必要花费向失主主张一定的补偿,只要不是太过分,而且失主也同意,即可。不过,道德上还是希望你能发扬一下优良品德,最好要及时、主动、无偿还给失主。
怎么说呢 你这个要是要钱吧 人家要是不给可以说是你敲诈勒索 要是要在寻物启示说明了有酬谢你交换给他的话这样你们就属于悬赏合同关系 不给你的话你可以向他要 或是不给你可以提起诉讼 我个人感觉你拣到东西应该归还失物本人 这个是我们中华传统美德拾金不昧吗
不可以,没道德
希望你发扬一下风格嘛。
谁都有丢东西的时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