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司法解释》28.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当分给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七条: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至于他的子女属于孙子女,有继承权,如果爷爷奶奶的子女已经将遗产继承了,孙子女就没有了。
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