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兴隆大家庭总裁是谁?

2024-11-28 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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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辽宁兴隆大家庭商业集团是辽宁省最大的民营商业集团,起步于辽宁盘锦,由董事长李维龙创建于1993年。母体企业是盘锦兴隆大厦。1997年在大石桥市建设了兴隆商城,迈出了连锁发展的第一步;2001年收购原沈阳东亚广场,进军沈阳,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零售业是兴隆的主营业务,连锁发展是兴隆的主营模式,百货、超市、电器、餐饮、娱乐是主力业态。目前,在东北三省15个城市,集团已拥有商场24家、生活超市11家、酒店宾馆3家,商场面积超过100万平方米。同时还有在建的大型购物中心、百货商场、酒店30余家。2011年,集团在中国零售企业(集团)排名中,位列第23位,并连续第三年获得“全国重点商业企业集团”称号。同时,集团在“华彩20年,2011年推动中国消费增长品牌贡献榜”中获得“领先品牌”称号。旗下17家百货店榜上有名。
兴隆还有服务于商业发展的辅助产业,其中包括:紫澜门酒店总公司、宝通置业总公司、大业建设公司、担保公司、大米公司、保健医院。2011年,集团还确定了向酒店连锁发展的新战略,正在建设的大型购物中心都将建设酒店。

2011年,集团在“中国连锁百强”排名中位列第47位;在“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排名163位;在“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中排名187位。
兴隆的发展也赢得了社会的认可,先后获得“2010世界零售创新奖”、“全国光彩之星企业”、“全国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全国商务系统先进集体”、“2012中国管理模式杰出奖——文化风范奖”、“2012CCFA员工最喜爱的公司”、“辽宁十大最具社会影响力企业”、“辽宁十大最具诚信商业企业”、“2011年最具投资价值企业”等多个荣誉称号。
作为辽宁省人大代表的李维龙董事长,先后荣获中国连锁年度人物、全国商业服务业先进个人、全国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全国企业文化建设先进工作者、光彩事业奖、第三届中国连锁业突出成就奖、辽宁省劳动模范、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辽宁十大杰出青年企业家、辽宁十大财经人物、辽宁省十大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等荣誉。
兴隆的发展目标是,以辽宁省为根基,辐射东北三省、河北、内蒙古、北京、安徽等地,在更广阔的区域内发展连锁。
兴隆不仅是一个企业,也是一个没有血缘的现代大家族。在这里,大家都是兄弟姐妹,互相帮助、互相依靠、共同奋斗、共同成长。在这里,有奋斗的激情,有成功的喜悦,有亲人的关怀,有家族的温暖。
兴隆人有一个理想,那就是成为“中国商业第一家”,把“兴隆大家庭”做成一个品牌,无论走到哪个城市,都会看到“兴隆大家庭”,实现兴隆人“发展连锁,商业报国”的宏愿。

回答2:

我怎么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