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承担员工应该由自己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款相当于企业给员工发放的补助,因此应该合并到员工工资里面。计算方法是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会计分录如下:
计提个税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个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扩展资料
个人所得税补报申报注意事项
1、需要补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应另外填报相关申报表以及一并报送相应申报电子明细数据到征收厅门前进行申报。
2、补缴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是按每人每月的申报记录生成。个人补报每月明细记录都是通过以下公式生成: 应补缴个得税=(原申报应税收入额+未报应税收入额)×适用税率 – 原已申报税款
3、在个得税申报软件进行“申报数据录入”时要选择“自查补报”申报类型。所得期间选择相应补报月份,所得项目应选择相应补缴项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
1、月末计提员工工资
借:管理费用/营业费用/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企业缴纳社保/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时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汇总所有员工承担的)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汇总所有员工承担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汇总所有员工承担的)
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的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的部分)
贷:银行存款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承担的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企业承担的部分)
3、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XX员工承担的)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XX员工承担的)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XX员工承担的)
由公司承担职工个税,则此个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一般在“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其实你可以将职工工资转化为含税工资,然后代扣代缴个税,则可以多得到税前扣除。
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负担税款,应将纳税义务人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
(一)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
(二)应纳税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员工税后工资为5000元,
⑴公司承担个税,则应纳税所得额=(5000-2000-125)/(1-15%)=3382.35元,应纳个税=3382.35*15%-125=382.35元。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000
计提个税时,
借:营业外支出 382.35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82.35
此时,公司为此付出5382.35元,但能税前扣除仅5000元;
⑵公司计提5382.35元工资,由职工交纳个税。
则应纳个税=(5382.35-2000)*15%-125=382.35元,职工得到工资=5382.35-382.35=5000元,
计提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工资 5382.35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5382.35
计提个税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382.35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82.35
此时,公司为此付出5382.35元,能税前扣除5382.35元。
可以计入公司的管理费用中列支。
但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属于与公司无关的生产经营性支出。
公司既然承担了这笔费用,那就在工资中加入这部分金额,然后再扣回处理,这样公司既承担了这部分税金,也可以税前列支。
不能直接以税单列支费用,否则要做纳税调整的。
希望能帮助到你!
不可以。个人所得税公司只是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这笔支出不能在税前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