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T50016-2014中第3.1条款“火灾危险性分类”规定,使用或产生下列物质生产的火灾危险性特征属于丙类:一是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二是可燃固体。
2、变电所变压器油,是石油的分馏产物,一种浅黄色透明液体。它的主要成分是烷烃、环烷族饱和烃、芳香族不饱和烃等化合物。相对密度为0.895,凝固点<-45 ℃,闪点一般不低于136℃。
3、由此可见,变电所变压器油,符合火灾危险性分类的丙类特征,所以厂区的变电所是丙类建筑。
扩展资料:
1、变压器油,是天然石油经过蒸馏、精炼而获得的一种矿物油,经酸碱精制处理后,得到纯净稳定、粘度小、绝缘性好、冷却性好的液体。
2、良好的变压器油,是清洁而透明的液体,不得有沉淀物、机械杂质悬浮物及棉絮状物质。如果受污到染和氧化,油质就会劣化,颜色会逐渐变为浅红色,直至变为深褐色。
3、当变压器有故障时,也会使油的颜色发生改变,一般情况下,变压器油呈浅褐色时,就不宜再用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变压器油
根据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里》中条文解释中有明确说明:
丙类:
①“丙类”第1项:可熔化的可燃固体应视为丙类液体。
②“丙类”第2项:生产中的物质燃点较高,在空气中受到火焰或高温作用时能够起火或微燃,当火源移走后仍能持续燃烧或微燃。
丁类:
②“丁类”第2项:虽然利用气体、液体或固体为原料进行燃烧,是明火生产,但均在固定设备内燃烧,不易造成火灾。虽然也有一些爆炸事故,但一般多属于物理性爆炸。
在具体的举例中,油浸变压器室,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大于60kg的设备),划为“丙类”第1项,配电室(每台装油量小于等于60kg的设备)划为“丁类”第2项,厂区的变电所包括变电和配电部分,按规范通常归为“丙类”第1项。
另外:在实际工程中,有的采用干式变压器,其危险性应该比油浸变压器室的危险性要小,但规范没有相应的解释,作为建筑设计人员要降低其火灾危险性等级没有依据,因此笼统归为丙类。有因为变电所本身占地面积不大,同时和其他区域有墙体隔开,按丙类设计困难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