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签丈夫名字按自己手印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2024-12-03 09:04:4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妻子签丈夫名按自己手印的欠条是有效的,有法律效力。
2、欠条是欠款的凭据,法律并没有关于欠条格式的强制性规定,只要写明欠款金额、欠款人等主要内容就是有效的。妻子以丈夫的名义出具欠条,妻子的行为属于代理。如果是有效代理,那么妻子以丈夫名义所出具的欠条就相当于丈夫本人出具的欠条,欠条当然有效。如果是无权代理,那么,欠款责任应当由代理人(妻子)承担,但这并不影响欠条本身的法律效力,即使是无权代理,欠条也是有效的,只不过是承担欠款责任的人不同而已,债权人可以持欠条主张权利。
3、《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可见,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以丈夫名义出具欠条,不管妻子的代理行为是否有效,都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也可以进一步印证欠条的有效性。

回答2:

【1】妻子签丈夫的名字,可以通过笔迹鉴定,认定是妻子签的字。
【2】妻子又按了手印,可以证明这个欠条就是妻子签的。妻子欠款签字,按手印,有法律效力。
【3】根据《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之间可以约定,婚内财产归各自所有。要以书面形式。
夫或者妻一方对外债务可以夫或者妻一方财产清偿。应该让债主事先知道此事。
【4】如果没有这个特殊约定,妻子的欠债,丈夫也要和妻子一起偿还债务的。

回答3:

当然有,不论是夫妻哪个欠的钱,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证明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都是要两口子的共同还的。

回答4:

首先第三人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其次,夫妻结婚之后是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妻子可以以丈夫的名义或自己名义的财产签署债权债务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5:

1.确是出具欠条人的真实意思表达。
2.如果承认确实已经借到了钱。应该判欠条有效,债权债务关系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