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没有法律效力。
银行推荐客户使用密码器是为了客户的利益着想,秉承“自愿”的原则进行推荐。如果您确实用不着,也不必花580元的冤枉钱去购买那个密码器。银行强制您签署上面的协议更是无理。银行保护客户的资金安全责无旁贷,更不可能“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贵公司承担”!!您完全不必签署这份协议,实在不行,您可以换家银行,给您推荐中国银行。
如果您的公司日益发展壮大,资金多了,票据使用过了,还是希望您可以使用密码器,毕竟那个安全很多。
工行有密码单的,,你跟他们说用密码单,,那个是免费的。。。
没什么不卖支票资金冻结的说法的,,唬你呢,,银行是没有资格随便冻结账户的,,再唬你你投诉他,,看他卖不卖你。。。
这个是强卖强买了,是黑社会的做法!
找银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