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个问题:你们在中国国内有代工的工厂,且加工后的产品在国内销售,那么,问题是:是你们为代工的工厂免费提供原料?还是代工的工厂自己采购原料加工?这是回答你们的问题的关键。
如果是你们是免费提供原料给代工的工厂,那么,你们向代工的工厂支付的加工费,代工的工厂开给你们的是加工费的票据,这里就没有什么退税的问题,即这种结算方式本身即便是出口,也没有退税。
如果你们委托代工的工厂自己采购原料加工,那么,你们之间的价格中包括采购原料的增值税,工厂直接给你们开增值税票结算,你们在国内销售开票可以用来抵扣就是了,何须涉及退税?
出口退税本来就是一种退还流通成本中产生的增值税的政策,也就是说退税就是退换已交的0.17中的部分。如果采购后在国内销售,采购成本*1.17,已经缴纳了这部分增值税,完全没有必要再补给工厂0.13的出口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