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缓刑期满后,由司法所宣告缓刑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并解除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解除后,即不需要再按时到司法所报道。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
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
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
我是司法所的,我来专业回答你的问题吧。
缓刑期满后,当地司法所把你列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对象,一年会找你做1至2次谈话笔录,如果你不去绝对不会收监你,这属于帮助性的和缓刑考验期间不一样。
缓刑期满,原判刑罚就视为已经执行完毕,你就没事了。
缓刑满了就没必要去考察机关了,你就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