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第218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雀亩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是:对这种合理的损耗,承租人已经支付了对价,虚埋这种对价已经包含在租金之中了。
第221条: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顷誉森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应该是承租人维修,除非入住前就坏了
一般是签合同前要约定的,如果没有可以找房东商量一人一半。是在不行那也没办法,自认倒霉。赶快搬走。
如果合同上没有注明饥绝的情况源袭下 需要协商雹肢兄 原则上是 谁使用 谁负责维护
当然 你也可以在签合同的时候 先说明 或者是不需要提供
全新的非人为可以找售后,不需要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