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诉和反诉的案号是一样的。
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立案后,对收到案件根据案件的性质进行分类,并进行登记,所分配的案件号码。本诉和反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 ,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所以本诉和反诉的案号是一样的。
反诉之所以产生和形成,是因为它与本诉有牵连,如果没有牵连则不称其为反诉,而是另外的诉。反诉与本诉的牵连主要表现在:反诉的原、被告与本诉的原、被告为同一对当事人;反诉请求与本诉请求基于同一法律事实。
扩展资料:
反诉的构成要件:
1、当事人特定性及双重性
由于反诉是本诉的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独立的反请求,因此反诉的原告即是本诉的被告,反诉的被告即是本诉的原告,即反诉的当事人是特定的,而且反诉的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具有双重性。
2、请求具有独立性
反诉具备诉成立的要件,是一种独立的诉。反诉虽然是在本诉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原告提出的反请求,但是它并不因此必然地依赖本诉而存在。被告提出的反诉本身具备着起诉的要件,因此即使本诉撤回,反诉也能够独立存在,也能够作为独立的案件由法院审理裁判。
3、目的具有对抗性
反诉的起诉能使本诉失去意义 ,吞并或抵消原告的诉讼请求。
4、反诉的时间具有限定性
提起反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5、反诉和本诉之间要有联系性
基于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诉讼请求 ,或者是基于相牵连的不同法律关系而产生的目的对抗的不同的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案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反诉
本诉和反诉案号是一样的,因为都是一个事情的诉讼,否则就不能反诉。
案号是一样的,虽然本诉和反诉在民事诉讼法上是两个独立的诉,但是在案件的启动程序上,先是本诉原告起诉(此时有一个案号),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应诉并提起反诉,两个诉合并审理,只有一个案号,并且只会有一份判决。
以下判决可以当做参考:http://openlaw.cn/judgement/02490f8e4b1e4a4388e4bea19f3c2f86?keyword=反诉原告
案号一样
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