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的经济舱,显示无免费托运行李额。那么我有一件20寸的行李箱跟一个背包,可不可以直接带上飞机啊?

2024-10-27 17: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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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允许的,尤其经济航空公司,一张机票只准带一件行李,而且不得超过7公斤。你看看,能不能把包放进箱子里,要是不行,那么就要买行李票了。

《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中规定:

第三十六条 承运人承运的行李,只限于符合本规则第三条第二十三项定义范围内的物品。承运人承运的行李,按照运输责任分为托运行李、自理行李和随身携带物品 。重要文件和资料、外交信袋、证券、货币、汇票、易碎易腐物品,以及其他需要专人照管的物品,不得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对托运行李内夹带上述物品的遗失或损坏按一般托运行李承担赔偿责任。

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限制运输物品、危险物品,以及具有异味或容易污损飞机的其他物品,不能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承运人在收运行李前或在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运输的任何物品,可以拒绝收或随时终止运输。

第三十七条 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否则,承运人可以拒绝收运:

(一)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必须加锁;

(二)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三)行李上不能附插其他物品;

(四)竹篮、网兜、草绳、草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五)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托运行李的重量每件不能超过50公斤,体积不能超过40×60×100厘米,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须事先征得承运人的同意才能托运。自理行李的重量不能超过10公斤,体积每件不超过20×40×55厘米。

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每位旅客以5公斤为限。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第三十八条 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持成人或儿童票的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持婴儿票的旅客无免费行李额。搭乘同一航班前往同一目的地的两个以上的同行旅客如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其免费行李额可以按照各自的客票价等级标准合并计算。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第三十九条 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可与旅客约定时间、地点收运。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栓挂行李牌,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给旅客。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并在行李上栓挂自理行李牌。不属于行李的物品应按货物托运,不能作为行李托运。

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扩展资料:

承运人对旅客行李需要履行以下监督职责:

1、承运人为了运输安全,可以会同旅客对其行李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如果旅客拒绝接受检查,承运人对该行李有权拒绝运输。

2、旅客的托运行李,应与旅客同机运送,特殊情况下不能同机运送时,承运人应向旅客说明,并优先安排在后续的航班上运送。

3、旅客的托运行李,每公斤价值超过人民币50元时,可办理行李的声明价值。承运人应按旅客声明的价值中超过本条第一款规定限额部分的价值的5%收取声明价值附加费。金额以元为单位。托运行李的声明价值不能超过行李本身的实际价值。每一旅客的行李声明价值最高限额为人民币8000元。如承运人对声明价值有异议而旅客又拒绝接受检查时,承运人有权拒绝收运。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

回答2:

不可以带上飞机

航空公司免费随身携带物品规定:随身携带行李的体积应能置于旅客的前排座椅下或封闭式行李架内。

1、国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

免费随身携带物品的重量,持头等舱、公务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物品,每件行李以8千克为限;

持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物品,以5千克为限。

2、国内航班随身携带物品:

每位头等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每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每位公务舱和经济舱旅客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重量不得超过5千克。

3、体积: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分别不超过55CM(21英寸)、40CM(15英寸)、20CM(7英寸);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体积限制的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扩展资料

机场托运收费标准:

中国国内的经济舱旅客可以携带20公斤免费托运行李,也就是说飞国内段时允许免费携带20公斤的托运行李,对于公务舱为30公斤,头等舱为40公斤。 逾重行李按照1.5%的费率收取逾重行李费。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运输规则》第四十条 旅客的逾重行李在其所乘飞机载量允许的情况下,应与旅客同机运送。旅客应对逾重行李付逾重行李费,逾重行李费率以每公斤按经济舱票价的1.5%计算,金额以元为单位。

一: 根据民航的通用规定,搭乘国内航班的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和自理行李):头等舱旅客40KG、公务舱旅客30KG、经济舱旅客20KG

二:超重费用计算:

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统一计价标准按经济舱全价票的1.5%来收取,必须注意的是经济舱全价票,而不是买的折扣票。例如:北京到三亚的经济舱全价票是2310元,那么就是2310×1 .5%=34 .65元,逾重量行李费就是每公斤35元(不足一元按一元计)

以下物品不得作为行李或夹入行李内托运,也不得作为免费随身携带物品带入客舱运输:

危险品、 枪支(猎枪和体育运动用枪支除外)、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 管制刀具。

活体动物、带有明显异味的鲜活易腐物品(如:海鲜、榴莲等)。 

参考资料来源:南方航空官网-行李托运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国际航空-行李托运

回答3:

一般这种,是不允许的,尤其经济航空公司,只准一件,而且不得超过7公斤。
你看看,能不能把包放进箱子里,要是不行,那么就要买行李票了。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