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档案被拆开了怎么办?

2024-11-27 01: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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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应该说这是很严重的问提,但原你所投档的人事局管理松一点。
对于大学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管理,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学校可以按各自的办法处理,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法律和规定,一般而言,档案传递是禁止本人自带的,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
个人或无档案管理权限单位更严禁私自拆封、涂改档案,否则,档案材料作废,需退回保管其档案的原毕业院校或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原管理单位重新审查、密封,再将档案移交到人才交流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将根据毕业生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档案管理和人事代理服务。
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
第八章 档案的传递
 第三十四条 转递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干部档案应通过机要交通转递或派专人送取,不准邮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带;
  (二)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可以直接转递干部档案;
  (三)转出的档案必须完整齐全,并按规定经过认真的整理装订,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转出;
  (四)转递档案必须按统一规定的“干部档案转递通知单”的项目详细登记,严密包封;
  (五)收到档案的单位,经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名盖章立即退回。逾期一个月未退回者,转出单位应写信催问,以防丢失;
  (六)为使干部档案能够随着干部调动或职务的变动而及时转递,干部调配、任免工作部门应将干部调入单位和任免通知及时告诉干部档案管理部门,并建立必要的联系制度。

回答2:

档案拆开了应该及时找人才中心、学校等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权威机构,帮你审核档案内材料是否有被修改过,确保真实性。如果材料缺失,一定要及时补办,审核无误后才能重新密封并加盖公章。档案千万不能放在自己手里,一定要存放到人才中心,否则就是无效档案

回答3:

据人发[1996]118号、[2014]90号文件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递,应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送取,不得邮寄或交流动人员本人自带。对流动人员本人自带的人事档案,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不得接收。
由此可知,个人档案不能由我们自己保存。一旦保存或丢失超过接收单位的规定时间,我们的个人档案将成为无效档案。
档案拆封了要及时跟相关部门沟通,如果是学籍档案应该及时联系学校看看是否可以封档案然后转入户籍地人才中心办理存档

回答4:

根据现在的政策,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只能为通过专门渠道寄送的档案,除学校可以通过EMS进行转递外,其他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寄送档案都应该为机要,(机密要件)其他任何方式到人才中心的档案,人才中心都可以拒绝接收
单位能不能接收,一是要看你档案上的封章,用来确定密封档案的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不,要是密封档案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只能从新找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密封。
二是密封章等完好无损,并且密封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这种你可以问一下身边在人才中心有熟人没有,如果有找他们帮忙。

回答5:

根据现在的政策,人才中心接收档案只能为通过专门渠道寄送的档案,除学校可以通过EMS进行转递外,其他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寄送档案都应该为机要,(机密要件)其他任何方式到人才中心的档案,人才中心都可以拒绝接收
单位能不能接收,一是要看你档案上的封章,用来确定密封档案的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不,要是密封档案的单位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只能从新找具备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密封。
二是密封章等完好无损,并且密封单位具备档案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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