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胎假按病假处理,期间工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在职女性属于计划内生育,若是有保胎要求,且提供医生证明,那么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放保胎假。在休假期间的薪资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倘若保胎假>半年,那么可获得疾病救济费。此规定针对计划生育而言,可领取至生育当日。分娩当天改发产假工资,其他生育待遇正常享有。产假休完以后,在职女性如若还有病休需要,那么从产假休满之日起继续发放疾病救济费。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扩展资料
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
河南新增保胎假,剖宫产增加15天流产也可休产假。
为了减少和解决我省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女职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特别规定》2018年8月22日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在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之外,增加产假三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胎假
保胎假是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怀孕女职工,经医师诊断出具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假期工资可按病假工资标准发放。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中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扩展资料: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 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第五条
企业职工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那么女职工保胎是算病假还是事假呢,下面看具体的案例分析。 李小姐在某公司任职,发现自己怀孕并去医院检查后,医生建议李小姐休假保胎。随后的几次检查中,医生均开具了建议休假保胎的诊断证明,李小姐每次都将诊断证明交至公司请病假。在李小姐保胎休假3个月后,公司通知她因其法定医疗期已满,所以之后的休假计为事假,事假期间不发放工资。李小姐不理解,自己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单,为什么要算休事假? 各类假期均有其不同的内涵及法律规定。 病假是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经医院诊断确认需要休息的期间。申请病假应持有具有资质的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为保障人身健康,符合要求的病假,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批准。病假期间的劳动者享受法律的特殊保护,例如,病假期间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有最低标准;在法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事假是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无法出勤,需要请假的期间。申请事假需要履行用人单位规定的申请审批流程,同时,对劳动者提出的事假申请,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状况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事假期间可以不支付劳动报酬。 关于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期间究竟应定性为病假还是事假,有一些具体规定。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6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中第1条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由此可见,只要具备申请病假的材料,即有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怀孕女职工因保胎需要休息的,应按照病假处理。 法定医疗期是指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而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超过法定医疗期仍需休病假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照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李小姐处于“三期”内,即使法定医疗期满,只要她持符合要求的诊断证明或病假单,仍可以请病假并按法律规定享有病假工资。最新《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内地规定女职工怀孕满4个月流产享42天产假
《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