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宏观经济学中,利用收入法跟支出法核算GDP时,是站在什么角度核算的?

2024-11-18 12:3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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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GDP有三种表现形态,即价值形态、收入形态和产品形态。从价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全部货物和服务价值超过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价值的差额,即所有常住单位的增加值之和;从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创造并分配给常住单位和非常住单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从产品形态看它是最终使用的货物和服务减去进口货物和服务。
在实际核算中,GDP的三种表现形态表现为三种计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构成。
(1)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生产的货物和服务总产品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产品的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增加值=总产出-中间投入。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增加值相加,得到GDP。
(2)收入法也称为分配法。按收入法计算GDP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按照这种计算方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等于GDP。
(3)支出法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反映GDP最终使用去向的一种方法。最终使用包括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三部分,计算公式为:GDP=最终消费支出+资本形成总额+货物和服务净出口。
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方面反映GDP及其构成。目前我市在GDP年度核算中同时采用这三种方法进行核算,互相验证,以确保数字的准确性。
GDP的计算方法:
实际核算中,GDP就等于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增加值之和。我们现行的GDP基本上是按国际通行的核算原则,对各种类型资料来源进行加工计算得出的。主要资料来源包括三部分:
第一部分是统计资料,包括统计局系统的统计资料,如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固定资产投资、劳动报酬、价格、住户收支统计资料,其他有关部门的统计资料,如交通运输、货物和服务进出口、国际收支统计资料;
第二部分是行政管理资料,包括财政决算资料、工商管理资料等;
第三部分是会计决算资料,包括银行、保险、航空运输、铁路运输、邮电通信系统的会计决算资料等。统计资料在越来越多的领域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和为避免中间层次干扰的超级汇总法。基本计算方法采用国际通用的现价和不变价计算方法。
收入法计算GDP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它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收入。它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津贴和其他收入,既包括货币形式的,也包括实物形式的。对于个体劳动者来说,其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生产税净额是指生产税减补贴的差额。生产税大致包括销售税金、进成本税及各种附加和规费,补贴视为负税处理,包括政策亏损补贴、粮食系统价格补贴、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收入等。
固定资产折旧反映了固定资产在当期生产中的转移价值。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实际计提的折旧计算;不计提折旧的单位,如政府机关等按统一规定的折旧率计算虚拟折旧。
营业盈余相当于企业的营业利润加上生产补贴,但要扣除从利润中开支的工资和福利等。

回答2:

四部门经济中本来就含有国际市场,国内生产的东西出口了也是我们的生产总值啊。所以要算净出口。

回答3:

这个是支出法的公式:本国生产出来的东西,最终要被不同的部门消费掉,C是消费者购买商品的支出,I是存货投资是对没有销售出去的商品的支出,G是政府购买商品的支出,本来X代表的是出口及国外对本国商品的支出,但是前面提到的三个部门支出的商品有可能是来自于进口的,所以我们要将进口剪掉,即NX=X-M。这样解释你能理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