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用公积金贷款的,但是你得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申请
人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二)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四)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五)有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 (六)成都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申请贷款的条件
1、申请借款人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并且仍继续正常缴存;
2、职工或其本人的父母(或子女)购买、建造普通自住住房。
二、需要提供的材料
1、市房产局已备案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售合同》及预交房价总额20%以上的首付款单据(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未并户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一式三份,并提供原件核对);未婚或单身的需提供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借款人填写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一式三份);
4、担保公司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担保承诺书》(一式二份);
5、借款人夫妻双方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一式三份)。
二、经济适用住房,常简称为经适房,等同于国宅;指由中国政府出资扶持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两方面特点的社会保障住房。所谓经济性,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所谓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政策性安排,另一种出租为主的国宅政策称为廉租房。
可以啊
你跟你老公的公职金额度要是很高的用一个人的就可以了
留下一个人的还可以再用公积金买另外的
您的意思是
提公积金
然后在的贷款吗?
现在公积金的使用以后,要累计一年以后才能继续使用,假设您要是用公积金贷款
在用银行贷款
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