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宜居城市,十堰排名第三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 十堰由去年的第76位上升为第63位,在全省的排名由去年的第4位上升为第3位。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排行榜”由新华网、中国政务信息网、北京国际城市发展研究院等组织评定,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城市生活质量评估研究与公众调查。
中国城市生活质量研究课题组以2005年100个城市生活质量评价为基础,首次编制“中国城市生活质量指数”,对287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的居民收入、消费结构、居住质量、交通状况、教育投入、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生命健康、公共安全、人居环境、文化休闲、就业机率等12项指标进行量化分析。有专家称,以生活质量为核心来考量城市发展和管理水平,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内涵。
在全国287个地级和地级以上城市中,生活质量排行前十名的依次是深圳、青岛、杭州、宁波、上海、无锡、烟台、苏州、东莞和大连。十堰位居第63位,在全省排名第3位。省内排在十堰前面的两个城市分别是武汉(全国第49位,去年居全国第44位)和宜昌(全国第55位,去年居第75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