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保障房申请条件一、申请青岛廉租房条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为本市家庭或本市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2、 申请对象必须有市区常住户口,家庭中至少一人入户时间达5年以上;3、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以前是610元);4、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5、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二、申请青岛经适房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 申请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2、 应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其中至少一人达5年以上;3、 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以前是1277元);4、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以前是10平方米);5、 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