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修期满后,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业主承担维修责任的是谁

2024-11-22 12: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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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保修期满后,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业主承担维修责任的是业主。
法律分析
物业管理企业是一个服务性的企业,收取的仅仅是服务费,其他费用都是业主的钱,因此,不存在免费做的问题,过了保修期之后,如果依然出现问题,应该提请业主大会决定从维修资金中支付维修,业主未履行其维修责任,致使房屋及附属 设施已经或者可能危害毗连房屋安全及公共安全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可授权物业管理公司进行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造成损失的,由业主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人为造成公用设施损坏的,由损坏者负责修复,恢复原状,不能修复或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担损失赔偿责任。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房屋的外墙面,楼梯间,通道,屋面,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机电设备,公用天线和消防设施等房屋主体共用设施,在保修期外由物业公司维修。 业主作为物业的所有权人,应对其所有的物业承担维修养护责任。因此,业主自用部位即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水,电气,户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由业主负责维修。业主可以自行维修养护其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也可以出资委托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专业维修人员代修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回答2:

保修期满的房子,业主委托了物业公司管理的,承担维修责任的一般是业主自己。
主要是讲的业主自己户内的的部分。
当然公共区域细小的部分,是由物业负责的。
但是大的维修养护,还是需要相关受益业主 出钱维护的(购房时预存了维修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