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主要有以下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开始与消灭的情形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从自然人的出生开始,到自然人死亡时消灭。 2.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继承权利、接受扶养的权利等,法人不可能享有;而专属某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内容,如银行法人开展信贷业务的权利,自然人则不能享有。? 3.民事权利能力之间的差异程度不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普遍、一致和平等的,相互之间一般没有多大差别;而不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有局限性,并且相互差异很大。这是由于法人各自经营业务范围的不同,分别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民事权利能力的具体内容当然各有区别。如机关法人和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就不相同,而各企业法人的权利能力也不相同,它们只能在其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都是成立时就存在。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自然人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和无行为能力之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成为民事主体,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主体。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设定的民事权利义务资格。
区别: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从出生时起即起到死亡时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行为能力的话有限制性分三个阶段: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满18周岁,限制行为能力是10岁以上18周岁以下,无效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下。
相同点:中止的时间是相同的,都是自然的死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