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算什么;公司对我们的行为大部分违反了劳动法!

2024-11-16 20:43:57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这个就是公司剥夺你们的劳动时间。
  如果每个月有1-半天,就算了。
  如果太多,无法忍受,就到劳动局投诉,要求公司给你们加班费。
  但你知道,如果你没有离职,和公司打这种官司,输赢都不好。
  如果公司还有别的侵犯劳动者行为:比如,不签合同,不交保险等,可以一并投诉;争取更大利益。

回答2:

正常上班时间应当是174小时,如果是依法进行调休的,是合法的。
纵横法律网-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余联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