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上班路上,是上班骑电瓶车送货被出租车撞骨折,但自己是主责你这种情况是送货,是受公司安排的公差,是应该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因为你不是上下班时间,而是因公外出,所以不能以上下班途中去对待,而是应该以因公外出发生意外对待,所以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就算不能认定为工伤,单位也要为此负一定的责任,因为如果单位不安排你外出公干的话,是不会发和事故的,因果之间存在一定的推理性,也可以说单位忽略了员工安全教育管理,总之不管怎样,单位是要承担责任的,
换个角度说,送货发生事故的公路,是你工作场所的延伸,也就是说算是在工作场所发生的意外事故,跟厂区生产工人在车间发生意外事故是一个性质,所以认定为工伤问题不大,也可以主张要求公司全部负责.当然,从法理角度来说应该如此,但做人要讲理先,所以,自己存在过错,自己也应该承担自己的那部份责任.这是做人之根本.
不要光咨询,要用递交书面的工伤认定申请书去社保局申请.
不能算工伤,公司不承担医疗费等。
上班路上应该是工伤
应该算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