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无人员伤。对方负全责。修车期间,无法向对方索要误工费,但可以主张如下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拓展资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赔偿范围的认定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
您好!
因你的车辆是用来代步的,而不是用来交易的,所以车辆贬值费用不支持,另外车辆修理时间较长,修理厂会提供代步车
可以主张,但具体情况还要看复方的态度,保险条款里有的自己可以找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