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适用于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中直机关,各人民团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部分中直机关及人民团体属于参公单位,因此,部分参公单位是按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进行核算的。
是滴
不知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