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看守所,家属能探望吗

2024-11-15 2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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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分两种情况,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在公安部门侦查阶段家属不能探望。法院判决生效后可以进行探望。

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被羁押在看守所,除了律师外,家属不能会见的,如果有及其特殊情况,应当经过公安局长批准。另一类是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对于这些犯人的管理依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

扩展资料: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回答2:

分两种情况,如果是涉嫌犯罪刚被拘留还未判刑或者判刑后未移送监狱的,家属是不能会见的,只有律师可以会见。

第二种情况,是刑期届满仍关押在看守所的已经判决的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直系亲属可以根据看守所规定的时间去会见。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若属于不能探视那一类,家属可以写信,但信件的内容全部要经过管他的干警检查,所以不能提及他案情上的问题就能寄到他手里。不往的信件要经过干警检查,所以你们的通信不能提及案情。

且寄东西可以的,也能收到,但寄的东西不能有金属配件在上面,所送去的东西最好不要有扣子、皮带、之类的东西在上面,即使有干警都会剪掉再送给他的。

另外你们还可以给他钱,在看守所内需要钱的,因为日常用品及要加菜都需要钱的,钱在里面很安全,是上在一个专门的存折里面,别人拿不到的。

扩展资料:

拘留流程

(一)、即时执行

1、开具《公安行政拘留执行通知书》;

2、由2名以上民警将被处罚人送达拘留所执行,抗拒执行的,可以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3、与拘留所办理交接手续;

4、将《行政拘留执行回执》存入案卷备查。

(二)、暂缓执行

1、由法制部门对暂缓执行申请进行审查,确认是否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事由,评估采取暂缓执行的社会危险程度;

2、符合暂缓执行条件的,填写《暂缓执行审批表》;

3、报局领导审批;

4、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

5、制作《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决定书》一式三份,分别送申请人、办案单位,一份存档备查。

(三)、不予执行

1、确认违法行为人是否符合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法定条件;

2、填写《行政处罚审批表》,并提出不执行拘留的建议;

3、经办案部门领导同意、送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分县局领导审批;

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执行栏目载明不予执行的理由和依据。

回答3: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三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亲人被关押到看守所,涉及刑事犯罪,建议及时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向公安部门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去看守所见人,才能根据个案实际情况,给出详细法律帮助,以便维护你亲人的合法权益。

回答4:

  看守所一般不能探视,探望应当经过批准。
  《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回答5:

  关押在看守所里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人员。一类是未判决的犯罪嫌疑犯,这些是除了律师外,家属不能会见的。另一类是已判决留在看守所服刑的短期犯,对于这些犯人的管理依据监狱法相关规定执行,只能由服刑人员的近亲属可以会见。至于朋友有事需要会见的,可以在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说明情况。   《监狱法》第四十七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可以与他人通信,但是来往信件应当经过监狱检查。监狱发现有碍罪犯改造内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写给监狱的上级机关和司法机关的信件,不受检查。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