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是可以的。
办理食品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证是不用查乙肝的。
2009年7月20日,《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发布并实施,条例将受到限制的“病毒性肝炎”明确界定为“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这也意味着没有禁止乙肝携带者从事食品行业。
办理《健康证》需要检查的五类疾病是:病毒性肝炎(甲型肝炎、戊型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和渗出性或化脓性皮肤病。
只要你肝功能正常,现在是可以办理从事食品行业的健康证的,乙肝的传播途径是:经血液传播、经性接触传播和母婴传播。经消化道几乎不可能传播乙肝。
我在杭州办到了,已经不禁止乙肝患者办理食品行业的健康证了的。
健康证和正常人办理的一样(起初我也担心,但发证的那天我注意了下其他人的健康证,和我的一样一样的。当我带着这证上岗后,发现不会再有歧视了)
放十万个心去办吧,我一个北京的网友也在我的交流下去把自己的健康证给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