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九级工伤。对工伤人员的离职,赔偿金如何计算?由谁支付?

2024-11-18 21:3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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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如果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都意想得到,那么,离职(解除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上海调整后的标准,依据是上海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社会保险法》调整本市现行有关工伤保险政策的通知(沪府发〔2011〕34号)的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各为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11年度上海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331元
计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331X6=25986元
一次性生产就业补助金4331X6=25986元
合计:51972元

回答2:

1、9级工伤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你的工资,将来离职的话,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由你们省具体规定。
2、仅供参考!

回答3: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